今天我想说的,不是双方成年人冷静下来之后的各种说辞和做法,而是在事发的瞬间,母亲的反应。
也许因为视频中的女孩辰辰,正与我家小诺一样的年龄,所以我的代入感特别强,一路关注事态的进展,看了许多网友的评论。
各色评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支持妈妈,一类支持女大学生。
支持妈妈的,多半都是已经有孩子的人,认为:大学生是成年人,无论你和男朋友怎么闹别扭,无论孩子怎么吵闹,你可以找家长,找饭店服务员,但你没有权利去踹一个四岁的孩子。
而支持女学生的,多半是自己还没有孩子、时常在公共场合被熊孩子气得不轻的人,他们认为:家长不教育熊孩子,我便帮你教育。
也有网友说女学生“欺软”:如果大叫的是泰森呢?如果大叫的是醉汉呢?你也上去踢一脚?
我完全能理解年轻人对熊孩子的厌恶之情,在公共场合熊孩子吵闹起来真的很烦人,有时简直恨不得拿根胶带把那孩子的嘴胶上。注意,这里说的是“恨不得”,意思就是:知道“不得”这么做,所以只能“恨”。
然而,作为父母,我们都知道,无论你如何教育自家的孩子不要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她都可能会在与同伴玩耍的过程中发出很响的声音。
一个平时教育得很好的4岁孩子,你问他:“在饭店里,可以大声喊叫吗?”他肯定回答:“不可以!”但是,当他玩得很high的时候,他很可能忘了你的叮嘱,甚至忘了那是在饭店。
当然,这个道理,年轻的女大学生未必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