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刚吃完早饭,女儿小帆就闹着出门。
未成想,五分钟不到,我妈就领着泪眼婆娑的她回来了。
原来,小帆拿着新买的大黄鸭正在把玩,突然被四岁的蕊蕊一把夺去。
说时迟,那时快,小帆一边大声叫嚷着,一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了回来。
从未见过这阵势的蕊蕊吓得哇哇大哭,她姥姥很是心疼,对着小帆半真半假「讨要说法」道:「你这个小朋友,怎么这么厉害!」
同住一小区,为避免尴尬,我妈赶紧上前安慰蕊蕊,并要求小帆将玩具与之分享。
小帆哇的一声,也跟着哭了起来。
「有好东西,要学着和别人分享,知道了吗?咱这样硬抢回自己的东西,多不淑女啊!」我妈回家后给小帆「上课」。
在她看来,玩具被抢,立即抢回来是睚眦必报的坏脾气表现,大度与之分享才是乖孩子。
对此,我表示并不赞同。
因为她完全混淆了分享与抢回的概念:
分享,是指与他人分着享受、使用、行使,前提是自愿行为;
抢回,是夺回原本属于自己的物品,乃捍卫主权的被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