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汪翔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的民事裁定,是一项通过国家公权力的介入,制止暴力侵害的发生,使受害人得到临时性保护的机制。
据汪翔介绍,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家庭成员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的范围主要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