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可惩戒学生】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地方性规章《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据了解,这是全国或地方教育性法规中,首次提出“惩戒”的概念。
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向学生公开
《办法》于2016年12月30日经青岛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市政府令第252号发布,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施行。
其中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中小学校对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学生,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适当惩戒;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分。学校的惩戒规定应当向学生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