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记忆中搜索关于爸爸的片段,发现能让我一下子想起来,而且一想起就心潮澎湃的,不是他给我买了个死贵的洋娃娃,也不是他请我和妈去旅行,而是曾经有一年,我养了几只兔子,坚持要出门溜兔子,我爸明知兔子一放出门就会跑掉,却不忍心打断我的奇思妙想,于是,大白天的,邻居们看到一个五岁小女孩高兴地在前面走,后面跟着一个胡子拉碴的大男人,狼狈的跑来跑去,将试图逃走的小兔子赶回女孩身后。
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一幕,我都会鼻子发酸,这应该是我生命中那个大男人做过最感动我的事了吧。我猜他自己肯定想不到,让我记忆犹新的竟是这样一件小事,他不过是像个孩子一样,陪着我疯玩了一次。
长大后,我特不能理解那些为了事业,狠心放弃陪伴孩子的爸爸。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如果在事业和孩子之间,你选择了事业,也无可厚非。只是放弃孩子也就罢了,却还摆出一副受了莫大委屈的样子,说:“我赚钱可都是为了你!”爸爸们,莫非你真不知道,对孩子来说,赚很多很多钱,还不如陪他疯一次呢。
顺便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在妈妈们眼中,陪孩子疯玩的男人,才最帅气!^_^
莫非你真不知道,对孩子来说,赚很多很多钱,还不如陪他疯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