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学校有一个慈善捐款活动,是为了一个失去双腿的小孩举办的。每个学生都回家去找父母要钱来捐款。
那个时代的农村,自己家小孩不到逢年过节都没有一毛两毛的零花钱的,然而,我妈给了我五角钱。我觉得那个孩子太可怜了,不拿出我的全部不足以表达我的同情,我又把我平时攒的两角钱拿出来,一起上交老师。
但是,我得到的是老师的白眼和斥责,他认为,要么五角要么一块,七角钱是怎么回事?一定是我妈给了我一块钱,而我偷偷花了三角钱。
看看,一个大人宁愿相信一个已经读四年级的小孩是个连耍滑头的智力都不够的没有同情心的笨蛋,也不肯多问一句,给小孩子一个辩解的机会。
我想,就算他给了我机会辩解,他也会认为那是谎言的继续,即便他相信了我,他也不会因为冤枉我而向我致歉。那个年代里,大人向小孩道歉?开什么玩笑?
因为很早就知道“小时候”意味着不平等的对待,不被倾听,不自由,所以我几乎对童年时光没有任何留恋。
青春期的时候反抗的也比较厉害,整个人非常固执,倔强。我那时候比较典型的论调是:“你说糖是甜的,我又没吃,我怎么知道什么是甜?你说我不撞南墙不回头,没准我一头撞破了它,墙外是另一番景象呢?”
有时候是为了反抗而反抗,为了倔强而倔强,其实思想是有点“左”的。但未尝不是从小一直被压抑着的情绪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