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相比以前的社会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讲和谐,大家不要争、不要吵,就像孔融让梨一样,每个人都要大气一点。现在如果一个人只是趋同于他人,没有自己的主见,就只能泯灭于众人矣。并且,现代商业社会还鼓励竞争,一个让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往往是双方博弈的结果。以前讲求贬己抬人,可现在如果你不懂得适时展现自己的优势,反而会白白丧失很多机会。
所以,我理解的“求同准则”,应该是遵从共同的规则,减少争执,但绝不是为避免争执而一味求同,不是毫无原则、不惜以破坏规则为代价的求同。我理解的“贬己尊人”,是能看到自己短处,懂欣赏他人长处,是一种自省后的自信,而不是毫不客观的贬低自我、抬高他人。礼貌是求同,但不是趋同;礼貌是自谦,但不是自贬。
说到底,礼貌就是对他人的尊重和理解。
可当我们要求孩子将自己的东西让度与人时,当我们在不经意贬低孩子时,哪里有一点对孩子的尊重和理解呢?
恕我直言,如果趋同是礼貌,贬己是礼貌,为了孩子,我宁愿选择“不礼貌”!
我支持黄小原的做法,甚至,我希望所有放不下面子,一味趋同的妈妈们都能像黄小原那样站在维护孩子的物权和尊严这一边,其实这不仅是对自己孩子的尊重,对破坏规则的孩子来说也是一种尊重,毕竟释放天性不是任性,他只有学会敬畏规则,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
对老同学的“自谦”,我想说,自谦不是自贬,当孩子收到别人的赞美,只需用坦然的态度去面对,欣然接受不生傲气,就很好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看一个人的修养,从来不是看他怎样对待地位比自己高的人,而是看他如何对待地位比自己低的人。
孩子,因为懵懂,因为势弱,恰恰是我们修养高低最好的试金石。所以,当我们希望自己被认为是个彬彬有礼的人时,不必寻找别人眼里的“礼貌”标准,倒不如先静下心来,想想自己是如何对待孩子的。
恕我直言,如果趋同是礼貌,贬己是礼貌,为了孩子,我宁愿选择“不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