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只忙碌的公号狗,我连买菜的时间都没有,昨晚已经把家里的菜全部吃完了,甚至还动用了干木耳这样的存货。
今天诺曦爸爸去出差,早上我开车送他去地铁站,回程路过菜市场,想顺便买点儿菜把今天熬过去,明天就周末了。
可是菜场门口的停车位全都满了,我只好停在最末一个车位的后面,开着双闪,希望离得不远的警察蜀黍能通融一下。
考虑到时间紧迫,我跟小诺商量,问她愿不愿意自己呆在车上等我。孩子欣然同意。
我把车窗摇下了几厘米,拔了钥匙锁了车,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菜场。
在第一个摊位拿了一棵卷心菜,两个西红柿及一把小白菜,在老板称重的时候,跟相熟的那家肉店老板说要两根排骨。
迅速付了钱飞跑回车上,前后花了6分钟。
上车后我问小诺刚才害不害怕,有没有哭,她说不害怕,我略感欣慰。
可是接下来她说的话就让我大吃一惊:“我很忙的,有人来的时候,我要蹲到地上。”
蹲在地上是什么意思?孩子解释到:“这样他们就看不见我,就不会把我抱走。”
我顿时惭愧不已,孩子考虑得比我周到多了,而且她一个人在车上,必然还是害怕的,虽然时间很短。
上午和助理童妈说起这件事,被童妈批评了一顿,我弱弱地辩解说我开了窗户,锁了车……
童妈说:“要是正好有人贩子从旁边路过,看见车里只有孩子没有大人,他会砸窗户的!!!”
砸窗户!我怎么就完全没有想到这种可能?天哪,真是细思极恐!差点吓出一身冷汗。
然后,一整上午,我都在神经质地反省,自责真是太大意了。
原本计划要做的事,根本静不下心来做。
忍不住上网搜索相关事例,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把孩子单独留在车上,已经有了那么多血淋淋的教训,我还傻傻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