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双方需求后,接着第二步,就是集思广益解决办法。
第三法鼓励的,不是父母想好了办法让孩子选,而是孩子自己想办法,尽可能多地想,不管可不可行,有没有效,都先不要着急去否定。
当然,孩子能力有限,可能一下子提不出来,这时候就需要我们的鼓励和示弱,抛砖引玉。
上个周六,小拍想让我带她去科学中心玩,但我有个北京的同学,千里迢迢要来家里看我。于是,我就跟她说,我们一起想想办法吧。
一开始,小拍也是想不出来,我就故意逗她说,那就让宁宁代替妈妈,陪你去好了。
小拍哈哈哈就笑出来了,还说,那还不如让lisa陪我去呢,我可以抱着她玩。
最后,她自己想出的办法是,先陪我在家里见同学,等我见完同学,还有时间就带她去科学中心,如果时间来不及,就让拍爸带她去。
这个办法是不是很老套?其实父母脱口就能想出来,但由你来告诉孩子,估计她不乐意去做。
只有她自己想的办法,才会让孩子觉得自己拥有特权,自己是主动的,才更愿意去做。
这,正是第三法的魅力所在。
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等到办法有了七八个那么多以后,才开始诚实地评估它们。
为什么要诚实呢?
因为有时,为了达到表面上的共识,我们不知不觉中,会委屈自己和孩子去妥协。
但总是妥协的人,会有被牺牲的感觉,长期下来,积累了满满的怨气,随时会爆发。
选择大家都真心接纳的办法,才能顺利地去执行。
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这个办法并不是最好的,还可以再次调整和改善。
到这里,一个完整的第三法,才算彻底完成。
第三法,需要孩子有一定的语言能力,比较适合用于年龄大一点的小孩,但并不意味着,婴幼儿不能用。
孩子太小,父母主动多想几个办法让孩子选,也是可以的。
当然,第三法,也不可能次次都成功,但它提供了一个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
需求本身,并没有对错。即使冲突,也不是非赢即输。
每一次,我们愿意蹲下身来,跟孩子一起使用第三法,都是在跟孩子传递着平等和尊重,都是在给我们的关系银行里存钱,都是给我们的爱之杯里蓄水。
正是在这样的冲突中,我们更加了解对方,又在一次次的寻找平衡中,我们的心靠得越来越近。
我们的孩子,终究体会到的是——
我们的意见,可能会有分歧,但我们之间的爱,永远不会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