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的姑姑于秀荣报警后,警察来了。民警进入接待室后,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如果说在此之前,于欢和母亲还心存一线希望的话,此时,他们最后的希望也幻灭了。
于欢仍然试图起身拦住要离开的警察,但被杜志浩等催债人拦下。混乱中,于欢从桌上摸起一把刀乱捅,杜志浩、严建军、程学贺、郭彦刚四人被捅伤。
最终,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最终判定正当防卫不成立,于欢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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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更是在拷问当代人的价值观:
当母亲受辱,儿子到底应该怎么做?
这个问题在过去不是一个问题,中国自古都有杀身成仁的说法,生命从来不是最高的价值表达。
这世上,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要宝贵,比如尊严,比如情义、比如正义,比如理想,比如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