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
“尽管本案二审尚未启动,但是,舆论的争议却显示出法律条文所不能涵盖的更深层意思。无疑,此事切入了一个关于法律与伦理的命题。
舆论的强烈反应提示我们,应该正视此事发生之时的伦理情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更多考虑。在某种程度上,也正是这样的伦理情境,让很多人在讨论这一案件时,不仅基于法律来做出自己的判断。
他们考虑更多的或许是,当至亲之人遭遇侵害时,自己能以怎样的方式去保护他们?当巨大的凌辱降临在自己或者亲人身上时,是忍受凌辱还是挺身抗暴?当处于无法逃脱的困境中时,要如何维护自己与亲人的尊严?
法律的社会功能是什么?可以说,法律不仅关乎规则,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关乎回应人心所向、塑造伦理人情。”
中国青年报评论:请给公民战胜邪恶的法律正义
“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夹杂其中的辱母情节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可以说近年来无案出其右,既造成了一死二伤的后果,也挑战了公众的社会道德和公平认知。
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树常青。同样,法律也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
甚至有媒体搬出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目前,于欢已经提起上诉,我们共同期待二审的判决结果,我们期待司法最终给出公正判决,维护人间这残存的血性、良知和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