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选择,而不是惩罚他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几个方法,去规避惩罚,让孩子在面临问题和失误的时候,可以有选择,并让他的情绪状态更快的地归于平静。
第一种:请孩子帮忙,让孩子把能量和注意力从情绪崩塌的状态中转移出来。
比如:我们带孩子去超市,去之前先写一个购物清单。你可以采访孩子,问他想买什么东西。然后让他从中选几样,不要都满足他。
但很可能到了超市之后,这种约定就不太管用了。他看到琳琅满目的食物摆在面前,就希望可以拥有更多。如果你没有给他,他就会哭闹。
这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你可以去帮妈妈拿几个柠檬吗?帮妈妈去拿几个橘子吗?这些都是你写在购物清单上的内容哦。
他只要有事情可以做,注意力很快就可以转移,他会觉得在这个家庭中可以承担更多的责任,有更多的价值。
第二种:明确表达你不同意孩子的决定和当前状态的立场,但不要攻击孩子的人格。
比如:孩子本来答应你回家就立刻做功课,但是等你回到家时,他还在玩。
你问他是不是已经做完了,他说做完了,但你发现跟老师布置的作业还差很多。
这时候,你可以表达你的不满,告诉他:你说作业已经做完了,但我看到的情况却是还没有做完,我对这个情况非常生气。
很多人后面可能还会接着说:你怎么能骗人,你居然说谎话,你就是一个不诚实的孩子……这些就是对孩子人格的攻击,它会让你前面的话,完全失去力量。
你可以换个方式,告诉孩子:怎样弥补自己的失误,怎样让这件事情的结果或现状得到改善,这有助于孩子重新找回自己的价值感。
第三种:在孩子激动和情绪失控的当下,给他一个选择。
比如:我们常常会说“妈妈要走了,要不然你自己在这玩”。你认为这是一个选择吗?
对于小朋友来说,他是不可能被妈妈一个人放在这个地方的。所以他只能被迫跟着你走,这个结果,他是不情愿去接受的,所以一路上就会哭闹。
那什么是选择呢?
比如:在游乐园里,时间已经到了,但孩子还很想玩,你就可以跟他说:
妈妈上楼要处理事情,要不然我们过半个小时再下楼玩;要不然我们就再只能多玩5分钟。这才是一个选择。
所以当孩子情绪失控时,你要把选择的权利交给他。这个选择权利是真的让他选,不是你用两种方式说出了一个你决定的同一个结果,那不是选择,是强制。
第四种:让孩子体验到错误行为的自然后果。
我们不提倡惩罚孩子,但是不等于不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那自然后果和惩罚之间到底怎样界定呢?
举个例子: 孩子玩手机,你和他约定好一次只能玩20分钟,但等你想起来时发现他已经玩了一个多小时。
这时候,你说要把手机没收,因为你说玩20分钟就不玩了,但是你现在没有做到这点。现在我要把你的手机没收,一个星期不能给你。
妈妈们觉得这是惩罚还是自然结果呢?
在我看来,这是惩罚,绝不是一个自然后果,那自然后果应该是什么样呢?
比如:你和孩子约定一天可以玩1小时的游戏,分三次,每次20分钟.如果他一口气玩了1个小时的话,他的自然后果是什么呢?
就是他今天不能再碰手机了,因为他今天所有的时间都已经用光,也就是说,他现在中午和晚上都不能再碰手机。
这样,你就替他保管一下,明天恢复正常,就可以还给他手机。这是自然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