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离异女人,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那刻起,就下定了终生不再嫁的决心。
有一段时间,合租的女孩时常邀请她的朋友来家里吃饭,那是一个长得漂亮的离异女人,瓜子脸,大眼睛,还做得一手好菜。
她一边给我们夹菜,一边讲她的女儿:“我女儿今年才四岁,就会跳很多舞,还会识字。”那种母亲的骄傲与自豪,迸发在字里行间。
她给我们看女儿的照片:“多漂亮啊,多漂亮啊,我要多赚点钱,给她上好的学校。”
可是一提到赚钱,她的话锋就黯淡了。她在饭店上班,一个月拿到手不过三千块,这点钱要养起一个孩子,实在艰苦。
她问我们:“你们有没有听说哪里招工?我想下班再打一份工,补贴点家用。”
我心里一阵不是滋味,答应替她留意,随后我们又聊起了彼此的感情生活。她告诉我,她的前夫是个流氓,入室盗窃,现在还在牢里关着。离婚以后谈过一段感情,男人对她挺好,老实、本分,还帮她租了房子。
“那没有考虑再婚吗?你这么漂亮,一定能嫁得好的。”我问。
女人苦笑道:“可是我女儿怎么办?人家对我好,未必对我女儿好,我想到女儿会受委屈,就宁愿一个人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