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理事实,和客观事实是相对的。
我们从小都被教导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
但所谓的事实,其实并不那么“单纯”,它包括客观事实和心理事实。
举个例子。
我们发微信给对方,但对方迟迟没回——这是客观事实。
“可能是我哪里做得不好,他不喜欢我了,不愿意和我做朋友了”——有人就会产生这样的心理事实。
“估计他正在忙,暂时顾不上回复我”——这又是一种心理事实。
再举个例子。
在街上看到年轻女人开豪车。
在一些人眼里:这个女人不是富二代就是被包养的。
在另一些人眼里:这个女人一定很能干,好想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
同一个客观事实,在不同人的眼中,就会呈现出不同的心理事实。
就像我们常说的:有一千个读者,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在生活中,很多人忽略了这一点。
他们觉得,事实只有一个,自己看到的就是真正的事实,别人眼中的事实应该和自己看到的是一样的。
甚至,我们都没有意识到,还有心理事实这回事:
我是这么想的,别人也应该这么想——因为事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嘛!
你不这么想,那就是你错了!我才是正确的——因为我的看法代表了事实!
可以说,我们的痛苦、愤怒、纠缠、委屈,我们和他人的矛盾冲突,绝大多数来源于此——把自己的心理事实等同于客观事实。
而没有意识到,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心理事实。
文章开头的母子,她的心理事实是:
大宝、二宝我都爱啊,都是我的孩子,我怎么可能不爱大宝呢?
妈妈觉得,这么浅显的事实,这还用说吗?大宝怎么可能不明白呢?
大宝的心理事实却是:
妈妈只关心弟弟,不管我,她不爱我了。大人动不动就说弟弟乖,说我坏,他们都喜欢弟弟,都不喜欢我了……
你瞧,妈妈和大宝眼中的事实相差了十万八千里,难怪大宝会感到委屈、愤怒,妈妈会情绪崩溃呢!
双方都认为:你明明知道该怎么做(因为我就是这么想的),你怎么就不做呢?